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亳州幼儿师范学校采购图书及实训室设备等项目标前需求公示
各相关供应商:
亳州市公共资源招投标交易中心受托,将对“亳州幼儿师范学校采购图书、实训室、普通话测试室、电子阅览室、心理实验室、物理实验室、化学实验室等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为维护政府采购当事人合法权益,确保政府采购活动公开、公平、公正,我中心现将该项目采购需求予以标前公示(详见附件—项目需求书),以广泛征求意见。
如对公示内容有任何意见或建议,请您于2014年11月11日12:00前,将反馈意见(格式详见附件—反馈意见书)和相关证明文件(包括技术标准、产品彩页、检测报告等)加盖公章后传真或送达我中心,或直接将反馈意见发至电子邮箱。我中心将对意见或建议进行汇总,并结合项目实际,进一步修订完善项目需求。
感谢您的参与、支持和配合。
联系电话:0558-5991051(传真)
电子邮箱:394230986@
亳州市公共资源招投标交易中心
2014年11月6日
亳州幼儿师范学校采购图书及实训室设备等项目需求标前公示
项目名称
亳州幼儿师范学校采购图书及实训室设备等项目
项目编号
采购内容
亳州幼儿师范学校采购图书及实训室设备等项目,共分七包,具体内容详见采购需求
投标人资格要求
第一包:亳州幼儿师范学校采购图书项目
1、投标人需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有依法缴纳税收的良好纪录;
4、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近三年无被限制投标的不良行为记录;
5、具有省级(或省级以上)出版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出版物经营许可证.
6、具备相应的专业能力:投标单位正式员工中至少有1人须持有国家CALIS管理中心或国家图书馆颁发的图书编目员证书。
7、提供2012年以来同类业绩2份(合同金额100万元以上,提供合同原件)。如合同显示不出金额,须提供相关验收证明。
第二包:亳州幼儿师范学校采购实训室项目
1、投标人需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的良好纪录;
5、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近三年无被限制投标的不良行为记录;
6、投标人所投产品必须通过质量管理体系认证,环境管理体系认证;
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资格要求
第三包:亳州幼儿师范学校采购普通话测试室项目
1、投标人需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的良好纪录;
5、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近三年无被限制投标的不良行为记录;
6、投标人所投产品必须通过质量管理体系认证,环境管理体系认证
7、系统工程必须通过省测试中心验收。未通过验收所造成的一切损失和责任由施工单位承担;
8、提供近两年大于六间测试室建设项目案例工程两例,需提供现场照片。
9、投标单位应提供普通话测试软件相关公司授权文件或省普通话测试中心授权文件;
10、投标单位应提供国家语委标准化LOGO及展板系统,提供图样,提交光盘文件;
11、投标单位应提供测试现场平面设计图及声学墙体大样图各一份;
12、提供与省测试中心联网和远程监考调试服务和维保升级承诺;
13、提供普通话软件的采购、安装、培训与维护升级服务
14、本项目为交钥匙工程,采用固定包死价格合同,投标单位所报价格包括货物、安装调试、系统集成、人员培训、项目所需的各种材料、项目管理以及垃圾清运等等,中标人不得追加中标价格以外的任何费用。
15、投标人须到现场实地勘察和咨询,根据实地勘察和咨询结果,进行报价。招标清单中未列出货物,投标人要列明,否则,此项目必需的货物视为已包含在其他投标报价中,即使缺漏项目也均由中标人负责,不得再向采购人申请增加费用。
16、所投货物符合国家有关标准,选用国内知名品牌,装饰材料符合国家环保和消防标准。
1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第四包:亳州幼儿师范学校采购电子阅览室项目
1、投标人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的良好纪录;
5、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近三年无被限制投标的不良行为记录;
6、投标人所投产品必须通过质量管理体系认证,环境管理体系认证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第五包:亳州幼儿师范学校采购心理实验室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