赣榆区人民政府

   日期:2024-11-07     作者:caijiyuan       评论:0    移动:http://mip.riyuangf.com/mobile/news/1611.html
核心提示:各村:根据区扶贫工作办公室《关于做好2019年度全区扶贫对象动态管理工作的通知》(赣扶办〔2019〕12号)要求,结合我镇实际,现

赣榆区人民政府

各村:

根据区扶贫工作办公室《关于做好2019年度全区扶贫对象动态管理工作的通知》(赣扶办〔2019〕12号)要求,结合我镇实际,现提出2019年度宋庄镇扶贫对象动态管理工作实施方案如下。

一、工作内容

(一)扶贫对象动态调整和标注

包括低收入农户脱贫、低收入农户新识别和脱贫户返贫、脱贫不享受政策农户标注;低收入农户(含脱贫户)家庭成员自然增加和自然减少。

(二)扶贫对象信息采集、更新和录入

包括新识别低收入农户、新增低收入农户家庭成员基础信息采集和录入;低收入农户(含脱贫户)基础信息更新;低收入农户(含历年脱贫户)帮扶措施信息核实、采集和录入。

(三)建档立卡数据核实核准

通过信息系统打印低收入农户基础信息、帮扶措施等对照表,入户核实核准各项数据信息,对信息系统中不实不准的数据进行完善和整改。

(四)脱贫人口“回头看”信息核实与更新

对2016年以来所有脱贫农户“两不愁三保障”政策落实情况进行全面排查,经核实后属脱贫不实的予以回退,按照缺什么补什么的要求,采取有效措施,补齐短板。脱贫后因病、因灾、因突发变故导致家庭重新陷入经济困难的,及时作返贫处理,纳入临时救助,确保脱贫结果真实可靠。

(五)边缘人口与脱贫监测户摸底

结合《连云港市精准防贫工作实施意见》,按照“人均纯收入略高于现行省定脱贫标准且有返贫风险”的标准,对非建档立卡的边缘户和已脱贫户进行摸底监测,因地制宜、分类指导,重点关注因病、因灾、因学等支出较大的农户家庭,并建立工作台账。

二、进度安排

(一)动员部署和开展培训

10月16日前,按照区、镇扶贫对象动态管理工作培训会议精神和本方案要求,进行动员部署,组织开展培训。

(二)动态调整和信息采集

1、10月12日前,各村完成村级低收入农户脱贫退出、新识别和返贫纳入、脱贫不享受政策的民主评议公示。

2、10月22日前,镇组织完成低收入农户脱贫退出、新识别和返贫纳入、脱贫不享受政策的镇级复核公示,将审核报告及动态管理名单报区扶贫办。

3、10月30日前,区扶贫办完成低收入农户脱贫退出、新识别和返贫纳入、脱贫不享受政策的区级复核公示。各村完成扶贫对象各类信息采集和更新,完成低收入农户历年帮扶措施采集工作。

4、11月8日前,各村完成低收入农户信息采集表、历年帮扶措施采集表、低收入农户家庭成员自然增加情况表、低收入农户家庭成员自然减少情况表等各类表格的审核工作。镇完成数据录入前的人员、物资、场地的准备及数据录入人员的培训工作。

(三)数据录入和系统操作

11月8日前,镇在完成进村入户和信息采集工作后,向区政府扶贫办书面申请开通信息系统相关功能,于11月28日24时前完成全部数据录入和系统操作工作,11月30日前完成系统查漏补缺工作。

(四)数据分析和问题梳理

12月1日至10日,区、镇同步开展数据分析,形成到户到人的具体问题清单。

(五)问题核查

12月11日至20日,根据问题清单,组织开展实地核查,对查实的问题进行整改。

(六)完善系统数据

12月21日至31日,在市、区扶贫办的统一组织下,对经核实的问题数据进行修改完善。

(七)工作总结

2020年1月1日至5日,对2019年度扶贫对象动态管理工作进行总结,并上报总结报告。

三、有关事项

(一)关于农户收入计算周期

农户家庭收入计算周期为2018年10月1日至2019年9月30日。

(二)关于低收入农户脱贫校验功能

在信息系统中对“低收入农户脱贫”操作设置了限制条件,凡“两不愁三保障”数据显示未解决的贫困户,均无法进行“脱贫”操作。

(三)关于做好与部门数据衔接的问题

针对“三保障”和饮水安全问题,我市已经通过阳光系统进行了比对,各相关部门对问题数据进行了核查与处理,各村要在行业部门核查处理的基础上再次入户进行核实,并将核实后的信息在国扶系统中统一标注,确保数据一致。

(四)关于程序履行

扶贫对象动态管理要严格按照《江苏省农村扶贫开发条例》规定执行。

建档立卡贫困户:以户为单位实施,实行“两公告四公示两

比对”,即申报公告、村、镇、区三级公示、异议处理公示和脱

贫公告,并要进行数据比对和入户核对;落实“五签字五确认”要求,即识别人签字确认、农户签字确认、帮扶人签字确认、检查验收人签字确认、农户签字确认同意销账。

(五)关于边缘人口和脱贫监测户的摸底

结合《连云港市精准防贫工作实施意见》,严格按照略高于现行脱贫标准(不超过省定脱贫标准的1.5倍)、且存在返贫风险的农户作为摸底对象。由村两委、驻村干部、驻村第一书记、帮扶队员共同研究,提出名单,内部掌握。边缘人口和脱贫监测户不申请,结果暂不公示。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

扶贫对象动态管理是年度重点工作,时间紧、任务重,政策性很强,各村务必高度重视。要把扶贫对象动态管理工作作为“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的重要抓手和检验教育成果的重点内容。村主要领导要亲自挂帅,组织专门力量,提供必要条件,精心组织实施,保证组织有序、程序规范,使最终结果高质量。

(二)严把工作质量

要严格执行标准,严格履行程序,做到“应退尽退、应纳尽纳”;要严把脱贫质量关,杜绝虚假脱贫、数字脱贫。数据质量

是扶贫工作的生命线,是落实各项扶贫政策的重要依据,各村要采取有效措施,切实提高数据质量,确保建档立卡数据的准确性、

完整性和真实性,做到“账账相符”、“账实相符”。

(三)强化统筹协调

统筹安排各项工作,把握重要环节和关键时间节点,压茬推进不同阶段工作,确保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各项工作任务。要对入户调查核实的内容精心设计,避免重复入户。

(四)加强工作督导

镇纪委、扶贫站将对各村扶贫对象动态管理工作进度和工作质量进行检查督促。

赣榆区宋庄镇人民政府

二О一九年十月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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