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建房安全别“松劲”!安徽省依法依规查处出具虚假鉴定报告行为

   日期:2024-12-27    作者:tjfjhg 移动:http://mip.riyuangf.com/mobile/quote/74263.html

12月9日,安徽省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回头看”工作调度会召开,要求全省抓好岁末年初自建房安全工作,依法依规查处出具虚假鉴定报告行为,做到“危房不进人、人不进危房”“经营不带险、带险不经营”。

根据会议要求,全省各地要坚决克服侥幸心理,以“时时放心不下”的责任感,结合本次“回头看”,持续抓好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坚决守住不发生重大安全事故的底线。

全力以赴完成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及“回头看”工作任务,确保举措到位,坚决做到“危房不进人、人不进危房”“经营不带险、带险不经营”。

全省还将加强房屋安全鉴定管理,依法依规查处出具虚假鉴定报告行为。加强对工程整治措施实施质量的抽查检查,发现问题的各地要严肃处理,坚决杜绝整治后的房屋仍然存在安全隐患情形。

通过强化长效管理,推进建立房屋安全管理机制。强化重要节点,抓好岁末年初自建房安全工作,对重点领域、关键环节,指导属地基层安排专人巡查检查,发现问题的及时采取处置措施,进一步保障城乡居民安全。

今年以来,安徽持续发力,倒排工期、挂图作战,抓好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对排查整治信息实施台账式管理,提高排查整治工作质量,销号完成。加快建立房屋安全隐患常态化巡查发现机制,因地制宜采取分类处置措施,及时消除安全隐患。此外,积极探索创新房屋安全管理方式方法,推动房屋全生命周期安全管理。

相关人士提醒,家在农村的自建房屋如果存在安全隐患,想要加固,涉及自建房屋主体和承重结构变动的维修、加固应当符合规定。比如,由相应资质的设计、施工单位编制方案;由相应资质的施工单位组织实施;采取工程质量安全保证措施。维修、加固工程经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

此外,农村自建低层房屋主体和承重结构发生变动的,由乡镇人民政府和有关机构督促、指导自建房屋所有人或安全责任人采取相应的维修、加固措施,确保居民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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