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浙江省政府信息公开暂行办法》有关规定编制本报告。本报告所列各项数据的统计期限为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
一、总体情况
(一)继续加强政府信息公开相关法规政策的学习贯彻。2021年,我厅继续组织相关人员认真学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浙江省政府信息公开暂行办法》、《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浙江省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工作指引》等法规规定;经常性组织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会商会议,研究有关疑难问题处置意见;认真参加全省政务公开工作培训班学习,不断提高思想认识和业务水平。
(二)认真做好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工作。贯彻落实《2021年浙江省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围绕省委省政府重点工作和群众关切的热点问题,编写《2021年浙江省自然资源厅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并公布;按要求编制发布年度《厅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清单》。认真抓好政务公开存在问题整改,编制并发布《浙江省自然资源厅信息公开动态调整制度》、《浙江省自然资源厅信息公开协调制度》;认真做好厅发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公开工作。2021年度,我厅新制定印发15件行政规范性文件,均按要求在门户网站上公布,并图文并茂做好政策解读,释放重要政策信息。废止行政规范性文件19件,现行有效行政规范性文件共153件。
通过多种形式认真做好新闻发布,积极回应群众关切,2021年度共回应公众关注热点26次,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回应解读33次,参加或举办新闻发布会4次。监测舆情信息449条,及时处置负面舆情99条,全年无重大负面舆情发生。
(三)认真做好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办理工作。加强内部工作研讨,完善办理工作流程,规范书面答复格式,加强电话联系沟通,不断提高办理质量。2021年度本机关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935件(年度增加0.43%)、上年度结转141件;至2021年12月31日,办结1025件、结转下一年度51件。
由政府信息公开引发的行政争议明显减少,总数为29件,比上一年度下降44%,其中,由政府信息公开引发的行政复议案20件,败复1件;引发的行政诉讼案9件,均获法院支持。
(四)认真做好厅信息公开平台建设。2021年,我厅继续认真做好厅信息公开平台建设与监督保障等情况,加强日常管理。目前我厅门户网站具有高级检索、模糊搜索、精准搜索等功能,提供全站站内搜索功能,对搜索结果进行分类展现。充分利用厅门户网站、政务微博、微信公众号、抖音、央视频等平台及时发布各类主动公开信息。2021年度,我厅门户网站已发布政府信息47405条,政务微博发布信息645条,微信公众号发布信息1130条。
(五)加强对本领域基层政务公开工作的督促指导。于2021年初向各设区市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办公室印发《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格式文书》,继续委托第三方对本系统11个设区市自然资源主管部门政务公开情况进行评估,年中向各设区市局印发《关于认真做好系统政务公开工作的通知》,督促指导各地不断提升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水平。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表1)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15
19
153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件数
行政许可
1542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5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252 995.30万元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表2)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表3)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
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
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
计
19
1
0
0
20
1
0
0
0
1
8
0
0
0
8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针对2021年2月“浙江省政务公开工作问题排查清单”中指出的问题,2021年2月,我厅在厅门户网站“政务公开”—“部门概况”下增设“政务公开机构”子栏目,把我厅“政务公开工作机构”和“政务公开负责人”等相关信息补充完整。2021年6月,编制完成并在厅门户网站上公开发布《浙江省自然资源厅信息公开动态调整制度》、《浙江省自然资源厅信息公开协调制度》。
2022年,我厅将重点抓好以下工作:一是要进一步提高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办件质量。二是要进一步做好主动引导和舆情监测工作。三是要进一步加快政府信息公开领域数字化改革进程。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