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今,存话费送智能手机已是商家促销利器,但合约机的质量却良莠不齐。此外,有的商家还卖起了试用机,在“进网试用”和“进网许可”上玩起了文字游戏。象山两位消费者就分别遇到了这样的麻烦。
预存话费就免费赠送智能机,这种“天上掉馅饼”的优惠活动让很多消费者趋之若鹜,合约机也就成了电信、移动、联通等运营商促销的一大利器。但近年来,合约机问题层出不穷,在动辄两年的套餐合约期内,运营商“捆绑”用户、增加消费、嵌入自家系统等小伎俩,让不少合约机用户感觉上了“套”儿。若合约机再出些质量问题成了“垃圾机”,那就真让消费者头疼了。
前段时间,象山西周的胡先生在镇上一家手机店办理了一项套餐业务:预存990元话费赠送一部智能手机。谁知才用了9天,手机按键就出现“串号”故障——播打电话时,明明按了按键1,屏幕却显示为数字2,按了按键2,显示数字却为4。
为此,店主给他更换了一部同型号的新机。但好景不长,新机很快又出现同样故障,无法修好。胡先生二度更换手机,结果使用后又出现无法上网的状况,至今未修好。他忍无可忍,遂向西周市场监管所投诉,要求退款。
“手机都是正规渠道进货的,有进货单和三包卡。对于消费者的遭遇,我也很同情,已经两次为其更换新机。但他提出的退款要求,我觉得不合理。”对此,店主也表示很无奈。
对此,市场监管局工作人员指出,根据《移动电话机商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自售出之日起7日内,移动电话机主机出现《移动电话机商品性能故障表》所列性能故障,销售者应当负责免费为消费者退货,并按发货票价格一次退清货款。自售出之日起8至15日内,移动电话机出现《移动电话机商品性能故障表》所列性能故障的,消费者可以选择换货或者修理。消费者要求换货时,销售者应当免费为消费者更换同型号同规格的移动电话机主机。在三包有效期内,移动电话机主机出现《移动电话机商品性能故障表》所列性能故障,经两次修理,仍不能正常使用的,凭三包凭证中修理者提供的维修记录,由销售者负责为消费者免费更换同型号同规格的移动电话主机。
经调解,店主最终同意为胡先生再更换一部新手机,并支付其一个月话费,新换的手机自更换之日起计算三包期限。胡先生对此表示满意。
而定塘的陈先生则上了试用机的当。最近,他在当地某手机卖场买了一部国产手机。有次拆换电池时,陈先生发现手机内壁贴着的是绿色“进网试用”标志,而不是常见的蓝色“进网许可”标志。这让他对手机的真伪和质量产生了疑虑,遂向定塘市场监管所求助。
对此,卖家解释:进网试用证是检验合格的新产品在一年内的“身份证”,一年后再颁发蓝色进网许可证,“两者都由国家工信部颁发,所以贴有‘进网试用’标志的手机也是正规合格产品。”
对于这一说法,市场监管人员并不认可,指出“进网试用”的手机主要是因为国家或者行业内检测的标准暂时跟不上,所以才先使用该标志,若试用情况证明该产品不符合规定,将会退市。届时,因没有相应型号手机及配件,会给消费者维修带来不便。而陈先生在购买时,卖家并未说明这是进网试用机,已侵犯了消费者的知情权。
经调解,卖家最终向陈先生致歉,并同意为其手机延长一年的保修时间。
消费者务必通过正规途径购买手机,购买时要索取“三包”凭证、有效发票,查验主机机身号(IMEI串码)和入网许可标志,检查手机包装配件是否齐全;与运营商签订合约时,应详细了解所选套餐的内容和费用,明确“首付款”“后续付款”等事项。如遇问题,可及时拨打12315消费投诉热线进行咨询或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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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宁波日报 沈孙晖
通讯员:象山县市场监管局 罗军 蒋世杰